加工定制:是 | 型号:WZ-QT | 品牌:翌灿 |
报警模式:声光 | 探测频段:12MHz | 工作范围:5米 |
工作电压:12V | 外形尺寸:890mm | 重量:25g |
适用范围:5 |
涂装车间火灾特点
近年来,随着我国工业特别是汽车工业的迅猛发展,现如今世界的涂装设备和工艺已然在我国内出现了。其单层建筑面积大,楼层较高,内部空间不易分隔,生产工艺复杂,设备造价昂贵,且由于在涂装车间中喷漆工艺的存在,使得涂装车间成为正常四大工艺车间(冲压、焊接、涂装、总装车间)中最为危险的车间。而在国内中引进的涂装线和现有的自行设计建造,都跟工艺设备有着紧密的联系,同时也与车间内的消防设施配置和火灾危险性等级划分也有关联,现行消防规范未能作出详细明确规定。本文从有关消防规范出发,分析了涂装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分类,在满足规范要求和确保安全的前提下,探讨了灭火系统和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的设计。
1 涂装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分类
涂装车间的整体生产火灾危险性,是关系到车间消防设计安全、经济和适用的首要问题。涂装车间不同工段工艺的火灾危险性也不尽相同。其中打腻子、前处理以及电泳等工序都占涂装车间比例很大,这些主要是在水中作业,所用原料中包含的可燃物很少,故而火灾的危险性能很低,属于丁、戊类型的生产。而甲、乙类型的易燃物品需要使用喷漆室和油漆调配存放间来存放,例如有机溶剂、油漆等,火灾的等级系数是甲、乙类别的。
依据《建筑设计防火规范》(GB50016-2006,以下简称《建规》)第3.1.2.2条:对于油漆(涂装)车间,当满足“丁、戊类厂房内的油漆工段,当运用封闭喷漆工艺技术时,封闭喷漆的空间内一定要保持负压,同时油漆工段要设置成自动抑爆系统或者是可燃气体走动报警系统,并且在防火分区面积中油漆工段要占其面积比例小于等于20%”时,可按火灾危险性较小部分确定。
涂装车间内,水帘、水旋喷漆室、文氏都是喷漆设备,并且通风系统处于完备状态,一般都是钢制全封闭设备,室内负压就可以通过调节来保持,同时照明的灯具和电气设备等方面都采用防爆措施,并设置可燃气体浓度的报警系统。在车间的一定范围内,其中在喷漆、晒干与烘干设备、流平设备、尤其调配存放间这些在内的面积总和,在全车间面积中不超过20%。当这些条件都满足时,涂装车间的火灾危险性可按照丁、戊类确定。
当然也有个别零部件涂装车间不能满足上述要求而被应定性为丙类(如保险杠等塑料件涂装车间),此时,整个车间按《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》(GB50116-98,以下简称《火规》)应为二级保护对象,整个车间应设置火灾探测器,考虑到这种情况非常少见,这里不做讨论。
根据上面的结论可以知道,在条件免租的情况下,涂装车间一般是按照丁、戊类型的火灾危险性能来确定比较好。